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一起印度尼西亚公司被骗案
2025-06-20 10:39:27
济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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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印度尼西亚C公司的Arie 先生收到了一份河北省某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书》,判决显示之前与C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的张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责令张某某退赔被害人印度尼西亚C公司人民币七十余万元损失。印度尼西亚C公司是一家位于印度尼西亚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该公司先后于2023年12月份及2024年1月份与张某某等签订了两份进出口合同,由C公司购买塑料颗粒等货物。合同签订后C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但张某某等采用各种诈骗手段,骗取C公司的货款。接到C公司的委托后,河北济民律师所指派有着丰富涉外案件办理经验的徐博伦律师和陈国芳律师负责该案,通过律师们的细致研判及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该合同诈骗案得以顺利立案并审理,犯罪分子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后续,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涉外团队将会继续跟进此案,协助外国委托人追回财产损失。“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案的办理也是我省司法机关积极维护外国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涉外团队将继续致力于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助力我国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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